浦江县20省道建设摄影大赛征稿启事

发布时间:2014-10-13 08:00 作者:admin 文章来源: 本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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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聚焦

主办单位:浙江省摄影家协会、浦江县20省道建设指挥部

承办单位:浦江县摄影家协会

协办单位:浦江县交通局

一、征稿主题:

参赛作品必须围绕反映浦江县20省道(联盟至古塘段)建设成就和公路建设者“爱岗敬业、无私奉献、顽强拼搏、争创一流”的精神风貌为主要内容,展示浦江20省道(联盟至古塘段)建设的全过程以及秀美浦江的道路交通摄影作品。作品要主题鲜明,积极向上,内容健康。

二、参赛时间:

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

三、征稿细则:

1、黑白、彩色;传统胶片、数码;单幅、组照 ( 不超过 8 张 ) 等各种形式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。可对作品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,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。谢绝改变原始影像的数码合成作品。

2、本次活动只接受纸质作品,规格为8×10寸(长方形边长25㎝,正方形边长20㎝,画幅的比例达到或超过2:1,长方形边长可以到30㎝、宽15㎝);组照按1幅作品计算,每组4-6幅,按排列的顺序用透明胶粘连;不接受反转片。

3、作品入选后,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数据文件,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(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20M,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)。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(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)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,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。

4、参赛作品必须有标题(不超过 15 字)和必要的文字说明(时间、地点、内容情景等要素)以及作者姓名、联系地址、邮编、电话、电子信箱等。

5、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、不退稿。凡投稿者,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。所有入选作品,主办单位均有权使用(包括用于展览、出版、媒体报道等),不再另付稿酬。

6、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或名誉权纠纷,均由作者本人负责。入选作品如有违法、违规情况被举报,经核实无误的,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获奖证书及奖金。

7、奖项设置:

本次大赛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,并颁发奖金和证书,可作为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。

一等奖三千元,二等奖一千元,三等奖五百元,优秀奖二百元。

8、本次比赛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方。

四、联系方式:

交稿和邮寄地址:浙江省浦江县财政局东山路76号(浦江县摄影家协会应丽英收)

邮编:322200

联系电话:0579-84107209、1360679981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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